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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快讯

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02日 16:01  点击:[]

鲁劳职院人事函〔2017〕18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在编和聘任制教师,符合认定条件尚未认定的教师。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经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职在岗现任或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在校学习期间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2.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由受委托高校或省统一面试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第4项中规定的条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第3、4项中规定的条件。

三、时间安排

5月22日—6月1日,各高校组织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6月7日—11日,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http://www.gspxzx.sdnu.edu.cn/)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任教学科提交面试申请。

6月16日前,各高校审核本校面试报名情况,同时将面试费上交面试点。

6月21日前,省指导中心将《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分发给各面试点。

6月26日前,各面试点、各受委托高校将面试工作方案(方案中须含各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各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法、外聘面试专家名单等)上报省指导中心。

6月28日,公布全省各面试点面试工作方案。

7月1日,各面试点完成面试工作。

7月2日前,各受委托高校完成本校申请人员面试工作。

四、认定费用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收费标准,按《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220元。

五、报名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每一名相关人员,于5月22日(星期一)下午4: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教师资格认定费交组织人事处,同时将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发到组织人事处邮箱(zhangfeng@sdlvtc.cn),同时通知相关人员在网站报名,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教师资格证书丢失需补证的,各系组织报名时可一并提出申请。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7196583    张峰

教师资格认证QQ群:73193766,请参加认证教师的加入。

其余未尽事宜,请查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8号)。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附件2: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目录

 

组织人事处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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