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9月30日(招聘简章发布之日)-11月30日(报名截止日)报名教师1、教师3、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11月15日-11月30日报名教师4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2月13日8:30-16:30。
资格审查地点: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长清校区办公楼301办公室。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向学院提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现场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资格审查资料清单顺序表》(本公告的附件)
2.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招聘简章中的附件2,须本人签字)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招聘简章中的附件3,须本人签字)
3.身份证、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教育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奖励、项目、大赛等材料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8.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技能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9.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或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机构提供的相关证明。有多段工作经历的,应逐一对应提供。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
10.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简章中的附件5),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以先行报考,待考察体检开始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不可调整,如未能按时提供,视为放弃资格;
11.招聘岗位其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论文、科研、奖励、项目、大赛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学院留存。请按《资格审查资料清单顺序表》的顺序整理材料,并填写有关信息,现场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所需材料共计2份。
五、其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有关招聘通知。因未及时关注发布的通知,造成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