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期考核工作程序包括发布通知、动员部署、个人自评、小组考核、学校考核、党委研究、结果公示。
(一)发布通知人事处印发开展聘期考核的工作通知,明确考核对象和时间安排,确定聘期考核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名单,确定各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名单。
(二)动员部署聘期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考核小组有序组织解读《聘期考核办法》《聘期考核工作通知》,指导被考核人填报考核信息、提交考核资料、开展个人自评。
(三)个人自评被考核人对照聘任岗位的考核标准,从基本条件、关键成果和发展增值三个方面进行自评,组织相关考核资料,按工作通知要求提交所在考核小组。
(四)小组考核各考核小组面向中级(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通过资料审查、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结果公示、结果上报等步骤组织开展聘期考核。中级(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小组评议、公示且无异议后,形成聘期考核结果建议,报送至聘期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学校考核聘期考核工作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依据聘期考核标准,对副高级(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开展聘期考核,并对各考核小组拟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员的考核资料进行复审,拟定考核结果。
(六)党委研究
学院党委听取聘期考核工作委员会有关聘期考核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七)结果公示聘期考核工作委员会公示聘期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